观案银行退休员工再就业非法吸收公众存

监管对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犯罪的现象一直保持高度重视。7月1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持续推进员工行为管控,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机制,重点对员工是否实施或参与非法集资、违规代客理财、内外勾结发放贷款等行为开展排查。

事实上,不仅是金融机构的在职员工,退休员工也会因为熟悉业务流程等原因,成为犯罪活动的常客。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判决文书,当事人便是建设银行退休员工高同岭,通过其控制的友信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友信投资”)非法集资近1.4亿元,集资人数达人,成为近期披露的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占用员工银行卡叔侄合作培训业务员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起判决书显示,建设银行退休员工高同岭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判决书显示,年4月,已经从建行退休的高同岭成立鹿泉市玉成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后更名成石家庄市鹿泉区友信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咨询。在公司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情况下,高同岭通过向社会宣传,许以高额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将吸收的资金由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鼎力担保有限公司、石家庄宝德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三家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出借给嘉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河北省盾威运钞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吸收资金和出借资金的过程,都是以员工的名义来完成。据悉,该公司员工在入职时,都被要求以其名义办理若干张银行卡供公司使用,密码都是由出纳设置,而公司出纳正是高同岭的亲侄子高会卿。

叔侄二人合作,通过授课将员工培养为代理人,即业务员。每当有人向公司出借资金时,使用的都是这些员工的银行卡。与借款人、担保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与出借人签订联合理财协议时,也是以这些员工的名义。业务完成后,代理人会可享有代办费,代办费会根据合同期限、资金总额计算。

而高同岭自己也承认,公司不与出借人签订联合理财协议,而用公司的员工当代理人就是规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出借人的资金不进公司账户,聚集出借人的资金不够借款人要求的资金数量时(借款人要求的金额一般都是整数,聚集出借人的金额一般都会有差额),公司以代理人的名义出资补足差额。聚集出借人是公司行为,代理人实际上是代表公司与出借人签订的联合理财协议。

受河北融投破产波及入不敷出投案自首

在本案中,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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