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红色历史资料参展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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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鹿泉区档案馆

关于鹿泉红色历史资料征集

暨图片实物展的通知

为了庆祝伟大祖国诞辰70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展示鹿泉建设成果,引导全区人民铭记红色历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提升建设美丽鹿泉的工作激情,决定开展“征集鹿泉红色历史资料活动”。7月1日将精选部分资料举办鹿泉红色历史图片和实物展。

展出地点:鹿泉民俗文化展馆综合展厅

一、征集内容:

1、凡持有记录鹿泉红色历史相关老照片的个人或单位均可参与,且拍摄题材不限、拍摄时间不限、拍摄张数不限。

2、相关的文档文献资料、实物。

二、征集题材:

1、鹿泉发展建设时期的照片、文献和实物;

2、鹿泉在革命历史时期的照片、文献和实物;

3、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纪实性老照片、文献和实物。

4、反映鹿泉红色历史时期的其他照片,更欢迎同一题材不同时期的各种类型新老照片对比组照。

三、征集时间:

作品即日起至6月20日截止。

四、征集要求:

1、所有参展作品时间不限;且报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在后期制作中,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只能对亮度、影调和色彩等做适度调整,杜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2、参展作品尺寸大小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内容真实,每张照片附上相应的详细文字说明。

3、若提供的照片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

4、对征集到的老照片,活动组织方拥有使用权,图片使用时标明收藏者或拍摄者姓名。

每张照片须内容真实,注明照片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姓名、背景等,文末须注明拍摄者或收藏者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邮件名称请注明:鹿泉红色历史资料投稿。

5、对经采用参展的照片、文档文献资料、实物的拥有者,组织机构视情况给予整理宣传并颁发证书。

6、对经鉴定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文献资料、实物,可根据提供者意愿,通过捐赠、代存或有偿征集的方式进区档案馆保存。

联系人:肖涛-刘冰-

投稿邮箱:lqsw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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