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明房地产违法预售15套云杉溪谷项目
中国网财经5月13日讯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石家庄朗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法预售商品房被罚2.4万元。
据处罚信息,朗明房地产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槐安西路与上庄大街交叉口开发建设的“云杉溪谷”21#、23#、24#商业楼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违法销售商品房15套,该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朗明房地产,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元整。
天眼查数据显示,朗明房地产成立于年1月,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明生,该共识是河北天地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年,朗明房地产被罚4次,原因主要是违法预售商品房、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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