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再发征地公告征地2918亩补偿标
近日,鹿泉区政府发布了一则新的征地公告,拟征收位于鹿泉区获鹿镇大李庄村村东南的部分土地。
拟征收土地四至为东至衡山村地、南至河北省省直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共产党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西至青银高速;北至大李庄村地储备地。)总面积为1.公顷(约合29.18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鹿泉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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