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2关注河北省医保局最新通知来了

违法查询路况上报航班信息新闻爆料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省本级医疗保险开通网上办理停保业务的通知,明确自年9月1日起,省本级医疗保险实行停保业务网上办理。《通知》全文如下↓↓↓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省本级医疗保险开通网上办理停保业务的通知省本级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经办质量、创新服务方式,推进“互联网+医保”,自年9月1日起,省本级医疗保险实行停保业务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因参保职工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调离本单位,需要办理停保业务的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二、办理流程省本级参保单位专管员填写好《单位承诺书》后,即可通过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网上申报系统,输入账户名和密码,阅读并同意“单位须知”后,对本单位需要办理停保的人员办理停保业务,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生效。三、注意事项(一)参保单位应及时填写《单位承诺书》,递交至省本级经办机构基础信息窗口后方可在网上办理停保业务。(二)参保单位须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各项业务办理工作,本着对参保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本单位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停保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三)停保职工的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其他离职手续等材料,参保单位须妥善保管并长期留存,以备检查。(四)参保单位在为职工办理停保业务前,应据实告知单位职工本人,自单位办理停保之日起,不再享受省本级医疗保险待遇。若因医保停保引起争议,由单位负责并对停保职工做好解释工作。(五)参保单位与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若存在劳资纠纷,单位应妥善处理。如因此引发医保待遇问题,及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参保单位负责.(六)开通网上自助办理停保业务后,经办窗口仍可受理停保业务,窗口办理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和《职工信息变更登记表》(需有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两项材料。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年8月31日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新闻多一点年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公布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和大中专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的通知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高新区和循环化工园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医保中心: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发〔〕4号),现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及大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调整如下:一、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新乐市城乡居民个人每人每年元,其中1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其余县(市、区)为每人每年元;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元,对入学时缴纳全部学年居民医保费的,在校学习期间居民医保费上调时不再调整。二、参保缴费时间城乡居民(不含大中专学生)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2月25日。三、大中专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大中专学生医疗保险年度和享受待遇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毕业年度享受医保待遇期延长至至当年的12月25日,12月26日医保关系自行终止。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年8月25日来源:石家庄医保、石家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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