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专项整治来啦即日起鹿泉将集中整治

北京中科刘云涛 https://m-mip.39.net/news/mipso_5888004.html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中介行为,全面治理房地产中介活动中存在的群众投诉、社会关切和涉黑涉恶的焦点问题。

  重点整治的行为有13种:

  1.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信息;

  2.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3.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7.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招揽业务,诱骗、误导消费者,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的;

  8.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条件;

  9.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10.不按规定执行房屋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11.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12.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

  13.其他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通知要求,各市将对本地中介机构(网站)和从业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建立台账。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等方式,对房地产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对涉信访问题、投诉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中介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符合《河北省房地产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列入“黑名单”,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还将进行抽查指导,对重大典型案例进行督办,对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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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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