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两村发征地公告征收超95亩住宅商
鹿泉区政府网站上发布了两则征地公告,鹿泉区国土资源局拟征收铜冶镇南铜冶村以及上庄镇韩庄村的部分土地,共计6.公顷(约合95.83亩)。征地详情如下:
拟征收铜冶镇南铜冶村村东,东至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计三渠,南至南铜冶村地,西至南铜冶村地,北至南铜冶村地的部分土地,面积约6.公顷(约合90.0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鹿泉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拟征收上庄镇韩庄村村西,东至韩庄村地,南至韩庄村地,西至韩庄村地,北至储备地、韩庄村地的部分土地,面积约0.公顷(约合5.78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鹿泉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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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石家庄吉屋房佳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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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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